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打造一只德技双馨、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要求,2023年9月27日组织人事处在综合楼九楼会议室召开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曹仁勇主持,各二级学院(部)行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王慧媛就本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目标、原则及流程进行了介绍,并对认定程序、认定人员范围、对照条款、审核依据以及本次认定工作的重点、难点等内容进行了解读,要求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家评议委员会,严格按照要求及规范程序开展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