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农人事{2021}5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对象与条件,按照《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1〕7号)精神执行,具体到我校有以下要求。
1、选拔对象主要面向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前沿科技领域、重点产业集群、重大科研平台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人才,注重选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
2、省第五期 “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省第六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其中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还可申请直接参加省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未参加省第五期“333工程”期满考核或考核不通过的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第六期“333工程”。
3、避免重复戴“帽子”。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特聘教授”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资助期内的省“青蓝工程”“教学名师”不得申报第三层次。
4、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5、第一层次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第一层次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10%;第二层次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20%,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10%;第三层次35周岁以下比例不低于30%。
二、选拔程序
申报人填写相关表格,纸质申报材料经由二级学院同意推荐后上报组织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对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并将申报材料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待省厅初审通过后的申报人员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完成网上申报,厅人事处对我校推荐人选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省人才办评审和复核。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培养对象的审核、推荐工作。
(二)申报对象应当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填写,具体包括:《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和附件材料各一份,其中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申报对象的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成册,统一装档案袋,申报材料每人一袋,打印推荐材料袋封面,贴于档案袋上。
《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个人推荐报告一份(模板参见附件,提交电子稿)。请申报人于8月6日前将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稿发邮箱770213568@qq.com。
联系人:徐云 电话:608585
附件: 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申报附件.zip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