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进落实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按照学院党委、行政3月20日(周一)会议精神,现将师资队伍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资队伍建设
(一)教师培训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结合专业特点,组织针对性强的专业培训,落实全体教师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平均分布72学时/年。
1.各二级学院(部)将2019-2022年度培训情况统计的数据(见附件1-1)进行核实、补充和完善,并将2023年度教师培训方案和计划上交组织人事处。教师培训结束后,及时上交过程性材料及结果性材料至各二级学院(部)保管,二级学院(部)以学期为单位将扫描件打包发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安排教师开展企业实践,落实专任教师每年企业实践不少于1个月,5年不少于6个月。公共课教师可指导学生社团或在学校认可的部门开展专业对口实践。
1.各二级学院(部)将2019-2022年度教师企业实践统计的数据(见附件1-2)和2023年初填报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汇总表》(见附件2-1)进行核对、补充和完善,并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见附件2-2)交至组织人事处签字盖章;
2.各二级学院(部)每年年初将本年度教师下企业实践方案、安排表和申请表上交组织人事处签字盖章;实践结束后教师上交的过程性材料及结果性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保管,二级学院(部)并以学期为单位将扫描件打包发组织人事处备案。
3.各二级学院(部)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3)提出修订意见并将修订意见纸质稿(需盖章)和电子稿(word版)反馈至组织人事处。
(三)人才项目工作
1. 组织人事处梳理全校人才项目立项情况,建立校级-省级-国家级人才项目库,并不断完善更新。依据人才项目库,对照省级、国家级人才项目标准,建立省级、国家级人才储备梯队,查漏补缺,重点培育。请各二级学院(部)配合完善补充所属人才项目新增成果。
2.各二级学院(部)组建校级教学创新团队,并对团队进行梯队差异化培育,以备校级遴选及推荐省级团队等项目。
(四)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要重视新进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做好师徒结对培养,过程性材料及结果性材料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保管,并以学期为单位将扫描件打包发组织人事处备案。
(五)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对2020年以来已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考核表见附件3。中期考核、期满考核由组织人事处牵头。
(六)专任教师兼职管理岗位管理工作
二级单位选聘专任教师兼职管理岗位工作的,需于学期开始的前一周汇报组织人事处,汇报材料内容需清晰列出理由、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其教学工作量。组织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汇报学校审批,将审批结果反馈至二级单位后方可使用。
(七)关于教师学历学位提升工作
教师在职期间申请学历学位提升,须经所在二级单位、组织人事处和学校同意后方可报名,取得录取资格后即与学校签订协议,毕业后及时将证书提交备案。
二、人事档案管理及信息化工作
(一)人事档案工作
组织人事处将及时把教职工人事档案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个人和部门,教师个人及时上报所缺材料,二级单位做好督促和提醒。
(二)人事信息系统优化工作
组织人事处将联合现教中心完善人事信息系统,请各二级学院(部)提出关于人事信息系统的优化意见,便于教职工填报,以及后期数据攫取及使用。相关优化意见形成书面内容,纸质版(需盖章)和电子版(word版)提交至组织人事处。
三、人员安排
经学校党政研究,各二级学院(部)人事工作由院长(主任)分管,并安排1名老师具体负责。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3年3月27日17:00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报组织人事处黄太伟,便于人事工作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
四、材料上报时间
教师培训和企业实践(附件1、2)和青年教师导师制(2019-2022)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4月10日11:00前提交至组织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教师培训和企业实践工作联系人:徐云、黄太伟,电话:608585,63565;
高层次人才工作联系人:张超,电话:62781。
专任教师兼职管理岗位管理工作联系人:张超,电话:62781
人事档案工作联系人:张培,电话:68023
人事信息系统优化工作联系人:黄太伟,电话:63565。
组织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
关于做好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