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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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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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42 转发给你们,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切实做好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本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我院的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名、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具体人员的选拔条件及申报要求见附件。

申报人员材料统一由二级单位提交,包括:申报人员汇总表同一项目推荐超过1人需排序)、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以及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以上材料纸质稿请于2024年130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稿发邮箱1160177740@qq.com

联系人:黄太伟     电话:15905293565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组织人事处

 2024117